澳大利亚对华 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 酸)反倾销案发起反规避调查

2026 年 1 月 7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6/001 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 Nufarm Limited 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 国 的 2,4- 二 氯 苯 氧 基 乙 酸 ( 2,4-D 酸 )[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 (2,4-D)]反倾销案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澳大利亚以规避现行反 倾 销 措 施 。 涉 案 产 品 的 澳 大 利 亚 海 关 编 码 为2918.99.00.43 、2918.99.00.44、2918.99.00.48、3808.93.00.61、3808.93.00.71、3808.93.00.79。本案调查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 investigations4@adcommission.gov.au 或邮寄至: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4, Anti-Dumping Commission,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2601, Australia。2002 年 4 月 2 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 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 酸)进行反倾销调查。2003 年 3 月 24 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 5%-10%的反倾销税。此后,澳大利亚先后三次分别于 2007 年 7 月 9 日、2012 年 8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20 日对进口自中国的 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 酸)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分别于 2008 年 1 月 17 日、2013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3 月5 日作出肯定性终裁,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征收的反倾销税如下: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 25.6%,后调整为 22.3%(见 2018 年10 月 9 日 ADRP Report No. 79)、中国其他出口商为 35.3%。2022年 4 月 13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2/034 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 Nufarm Limited 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的 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 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包括钠盐、2,4-D 酸、2,4-D 酸中间产物(盐和酯)、2,4-D酸全配方产品以及所有形式的 2,4-D 酸。2022 年 12 月 21 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2/121 号公告,决定继续中国的 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 酸)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 22.3%,中国其他出口商税率为 35.3%。该措施自2023 年 3 月 25 日生效。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编辑 : 刘静静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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