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6/028 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 2026 年 4月 23 日起继续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的方式计征反倾销税,中国所有出口商的税率均为 13.9%。2020 年 7 月,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 2020/077 号公告,应澳大利亚企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后决定自 2021 年 4 月23 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并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的方式计征反倾销税,中国所有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3.1%。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