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华镀锌冷轧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近期,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 2026-8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及产品出口商税率为 22.34%、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及产品出口商税率为 26.28%、永通兴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香港税率为 33.67%、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 25.75%。2025年 11 月,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 4.75 毫米,涂镀锌、锌铝或锌铝锰的铁、碳钢及其他合金钢的冷轧板材和卷材,包括瓦楞产品和涂漆、涂清漆及涂塑产品,但不包括电镀锌涂覆产品及退火处理制成的合金镀锌产品。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编辑 : 刘静静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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