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 30 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 2025/31 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意大利和塞尔维亚的储水式电热水器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以到岸价(CIF)对涉案企业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为22%,中国其他企业为 49%;意大利企业 Ariston Thermo S.p.A.为12%、Ferroli S.p.A.为 16%、意大利其他企业为 24%;塞尔维亚企业为 29%。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 8516.10.80.00.1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