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实施保障措施
    2025年6月3日,WTO 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年5月14日,印尼财政部在印尼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第29号令,决定自 2025年5月23日起继续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Expansible Polystyrene/EPS)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年(2025年5月23日~2026年5月22日)为2,352.478印尼盾/千克、第二年(2026年5月23日~2027年5月22日)为2,328.473印尼盾/千克、第三年(2027年5月23日~2028年5月22日)为2,304.468 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3.11.10。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编辑 : 刘静静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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